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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科技(300587) -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 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天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 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并要求公 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应监管机构及股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