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日 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控股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公 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和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虽未超过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的,公司派出董事在表决前, 需取得公司授权。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为第三方所负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