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天恒(688506)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披暂缓与豁免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百利天恒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信披暂缓与豁免规定》《科创板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科创板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 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