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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 -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BLBL(SZ:002592)2025-09-12 11:30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广西欣源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审查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公告、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资格、本次股东会决议和记录,并参与本次股东会的监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