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股份(300703)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四、结论意见 7 | | ---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 件: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第四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