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30013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 长、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 《中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或重大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在扩大经 营规模,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 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 行为。 第三条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 述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子公司均不得自行 对其对外投资作出决定。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