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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301358)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针对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