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0019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优先股发行后适用)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优先股发行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国务院关于开展优 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十)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