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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3003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MCSTMCST(SZ:300355)2025-09-14 08:30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 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蒙草生态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根据需要及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前提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 工作细则,对委员会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规定,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 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 1 人。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