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000669) -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20 层 2005-2007 室 邮编:100020 电话:(8610)65862898/85710901 传真:(8610)65866828 http://www.jundufirm.com 1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君意字(20250915-01)号 致: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果律师、炼峻玮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鸿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