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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 -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CLTCLT(SZ:301618)2025-09-15 10:3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邮编:518034 42、41、31DE、2403、2405,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3517/FY/2025-1193 号 致: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