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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 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 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控制权,不得利用其控制权从事有损于公司和 中小股东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