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60042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9 月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 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 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 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