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00065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珠海 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 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 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