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版)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15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 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履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证券事务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与更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后聘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