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版)
(2025 年 9 月 15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