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版)
Avic Hi-TechAvic Hi-Tech(SH:600862)2025-09-15 11:16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 15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航航空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的委员内由提名委员会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证券事务部门为提名委员会提供日 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