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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或者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