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00263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 代表董事。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 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 职原因、辞去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