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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YU TECHNOLOGY(00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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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00263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25 08:15
证券代码: 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6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9 月 15 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周四)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召开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9 ...
赞宇科技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15 15:30
Core Viewpoint - Zanyu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has approved the expansion of its business scope to include food sales and food additives, alongside amendments to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during the 22nd meeting of the sixth board of directors held on September 15, 2025 [1]. Business Scope Change - The company plans to add "food sales (only pre-packaged food); food additives sales" to its business scope. The previous scope included chemical products, light textile products, cleaning products, machinery equipment production and sale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transfer, consulting, and related engineering services, as well as real estate leasing [2]. - The new business scope will include various chemical product manufacturing and sales, daily chemical product production and sales, food sales, and technology services among others [2].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Revision - The company has revised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o comply with the new Company Law and enhance operational standards. This includes the abolition of the Supervisory Committee Rules and amendments to relevant clauses in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its attachments [3]. Approval Process - The aforementioned matters have been approved by the board and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for further approval. The changes will be subject to final approval by the relevant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4].
赞宇科技: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15 14:08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9月15日晚间,赞宇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业务快速发展和精细化管理的需要,进 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和提高决策效率,整合内部优势资源,强化运营管控机制,提高项目投资管理能力, 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将原运营中心下属项目管理部职能并入投资发展部,取消项目管理部。 ...
赞宇科技(002637) -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2:02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提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 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定期报 ...
赞宇科技(0026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2:0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节 董事的资格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作 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进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 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董 事 第三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1 (一)责任心强,能维护股东权益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二)为人正直,廉洁守法,办事公道;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 (四)思维敏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五)考虑问题有一定的前瞻性,并能发表个人的建议或意见; (六)工作勤勉尽责,并敢于承担相应的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 ...
赞宇科技(0026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2:0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秘书行 为,保证其认真行驶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 书。 第三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深圳证 ...
赞宇科技(002637)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2:0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 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 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应充分调查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对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原则上 不予提供担保;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
赞宇科技(002637) -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2:0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 息披露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的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 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 ...
赞宇科技(00263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15 12:0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 代表董事。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 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 职原因、辞去的职 ...
赞宇科技(0026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5 12:02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