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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00215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