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00215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 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