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0021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 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 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