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名并形成书面意见。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股 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 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采 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