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保证 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管理,实现薪酬分配与公司业绩考核评价的有机结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124 (一)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下属子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在公司下属子公 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按子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司可持续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