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 -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九月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91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 荐人")会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比中光"或"发 行人") 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申报会计 师")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 条进行说明,请予审核。 二、本回复意见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