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信软件(60084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02 年 8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 2025 年 10 月 10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保证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是负责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工作机构,即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责任人和机构: - 1 -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