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600167) -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50647 号 致: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公司委托,指派李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