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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601699)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lu'an EEDlu'an EED(SH:601699)2025-09-16 10:02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和《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 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作为 董事会和公司治理日常业务管理服务部门,保管董事会印章,由董事 会秘书领导。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按照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确定性划分,董事会会议包括定 期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 第四条 定期董事会包括: (一)年度董事会会议:会议在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 1 二十日内召开,主要审议公司的年度报告及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二)半年度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