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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601699)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lu'an EEDlu'an EED(SH:601699)2025-09-16 10:0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在任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 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