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尔康(6032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声明和承诺, 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极配合证券交易 所的日常监管。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 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 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以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健尔康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准则。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