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载(600372) -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中航机载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要 求,为规范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 开等事项。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 秘书协助董事长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 司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及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 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负责召 集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4 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 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送达、直接送达、邮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