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用类债 券(以下简称"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业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对公司资信状况、偿债能 力或者债券交易价格、投资者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公司发行债券,应当于发行前披露以下文件: (一)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最近两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