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