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 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体。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其范围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 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