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 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切实履行 1 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