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顺(香港)(00411) - 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董事會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 之 職權範圍 1. 組成 南順(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之董事會(「董事會」)規定本集團於經營業務時依據可接受之操守標 準,並遵守所有適用法律、規例,以及董事會之政策及指令。為了達致 該等目標,必須維持令人滿意且運作正常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 並保持足夠之監控。 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成立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委 員會」),以及採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職權範圍」)。於二零一六 年二月十七日,董事會決議重新命名委員會為董事會審核及風險管理 委員會。 2. 組織及成員 此乃英文版本之中文翻譯,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之修訂版 1 南順(香港)有限公司 (d) 董事會可隨時根據董事會釐定之條款及條件,解散委員會或重新 制定其組成或重新劃定其權力、權限或酌情權,或於解散後重新 成立委員會。 3. 會議及出席率 4. 權限 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以調查其職權範圍內之任何活動。其獲授權向任 何董事或股東或管理層尋求其所需之資料,彼等亦受命配合委員會提出 之任何要求。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在其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