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神剑股份(0023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HENJIAN NEW MATERIALS CO., 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1页 共 8页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