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年 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与年审 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外部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