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四章 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第五章 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总 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