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 掌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山 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一半以 上通过。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