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办事机构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办事机构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责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五章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议案审议 第六章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第七章 会议记录和会议保密 第八章 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行使其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职工董事 1 人,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