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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60187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 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委员会委员 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审计委 员会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