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 释义 | | --- |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 | 第二节 正文 |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4 | |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 | |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 | | 第三节 结论意见 .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致: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实施的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