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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 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 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 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 议案。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 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 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