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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下统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 计师)、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前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 1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