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 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 或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 性的词句。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更正的, 应披露变更公告和变更或更正后的信息披露文件。已披露的原文件应在信息披露 渠道予以保留,公司不得对其进行更改或替换。 第五条 除依本制度需要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