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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细则(2025年9月修订)
NJGKNJGK(SH:600064)2025-09-18 10:16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 东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审议批准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