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裁助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支付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 置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力; (二)基础薪酬确定原则:基础薪酬与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 个人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相结合,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 "责、权、利"的统一; (三)绩效薪酬确定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目标的 效率和质量挂钩; (四)激励与约束相并重原则: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管理岗位职务的,依据其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所对应的级别标准获得; 未在公司兼职担任经营管理岗位职务的,依据其所承担的职责对应的 级别标准获得,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与公 司没有劳动关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