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600064)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 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 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